《政治》馬將以證人被傳喚對質 不排除調病歷釐清健康

【時報-台北電】馬英九基金會委由律師向士林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控告前執行長蕭旭岑、員工王光慈2人涉嫌背信、侵占等罪。士檢收案後立即分「他案」偵辦,馬辦風波正式進入司法戰。依檢方辦案程序,承辦檢察官未來將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出庭,不排除讓馬及蕭、王當庭對質,就外界質疑馬的健康狀況,檢察官也會確認馬的健康狀況有無影響證詞可信度,若有疑慮,不排除調閱馬的就醫紀錄、病歷資料進行確認。
馬英九基金會昨以法人身分對蕭、王提出刑事告訴,士檢收案後,不願證實身為基金會代表人的董事長馬英九是否也是告訴人,僅舉例公司提告員工,因法人具有獨立人格及權利能力,不一定須由公司代表人提告。但法界指出馬英九若未提告,日後也可再提告訴。
檢察官收案後,通常一開始先傳喚告訴代理人即律師,確認提告內容。但馬英九身為馬英九基金會代表人,檢察官為確認基金會指控蕭、王2人未將台商捐款入帳、擅自處理,涉嫌侵占、背信的犯罪事實,必須以證人身分傳喚馬英九出庭應訊,並具結證言。
目前馬及蕭、王雙方說詞差異極大,淪為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檢察官為還原事實,會傳喚當時捐款的韓姓台商作證,也不排除讓馬及蕭、王當庭對質,當面說清楚,釐清案情疑點。
由於馬英九大姊馬以南日前以馬英九健康因素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輔助宣告,引發各界對馬英九的健康狀況,是否會影響其證詞的可信度,蕭、王2人若也主張馬健康不佳,證明自己並無犯罪。檢察官傳喚馬英九作證時,會就馬回答問題的反應、情緒進行觀察,確認其精神狀況,若有必要,會向醫院調閱馬的就醫紀錄、病歷資料,甚至傳喚醫師以專家證人身分協助確認,但檢察官不會將證人馬英九直接送醫療院所進行鑑定。(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