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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汽燃費改名了不是詐騙!監理所急喊:徵收方式不變

時報新聞   2026/05/20 11:06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變更,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為迎接自用汽機車公路養管費首次收費到來,台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20日表示,名稱調整後的開徵時間、繳納方式及收費標準皆維持不變,自用汽車及機車同樣每年7月辦理徵收、營業汽車則維持按季徵收,呼籲民眾收到相關文書或收據時,切勿誤認為詐騙訊息。

豐原監理站說,汽燃費在去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更名為公路養管費,並說明名稱調整後的開徵時間、繳納方式及收費標準皆維持不變,還請民眾收到相關文書或收據時,切勿誤認為詐騙訊息,更考量各類電信詐騙頻傳,提醒監理機關發送的繳費提醒簡訊均已全面透過「111短碼簡訊平台」發送。

豐原監理站表示,簡訊內容開頭將新增接收者的「手機號碼末三碼」及「發送機關名稱」,民眾可藉由「111來源號碼」、「手機末三碼」與「機關具名」三重驗證機制,快速辨識訊息真偽。

豐原監理站呼籲,民眾若接收到其餘不明來源號碼的簡訊,切勿任意點選連結或提供個人資料,以保障自身權益,應遵循不點擊、輸入及下載原則,不點擊來路不明的簡訊連結,不在可疑網址輸入個人身分或帳務資料,不下載來源不明的APP或檔案,並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費專線 0800-231-035、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直接洽詢豐原監理站查證。(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溫予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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