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酒駕違規年減8.4% 內政部:連坐制並加重處罰有效

【時報-台北電】內政部近日公布民國114年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總計1631萬9546件,其中備受關注的「酒後駕車」違規4.4萬件,較113年減少4千件,減少幅度為8.4%。內政部指出,近年歷經多次修法,實施酒駕連坐制度並加重酒駕處罰,「酒駕案件導致死亡」人數逐年下降,顯見酒駕防制已見成效。
立法院於112年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及危險駕車加重處罰,並自同年6月30日起實施。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由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另將危險駕車1中「嚴重超速」定義由超出規定速限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
新法上路一段時間後,內政部近日公布114年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共計1631萬9546件,較113年增加122萬3842件。舉發件數以「違規停車」436萬3346件最多,「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264萬4849件次之,「不依規定轉彎」222萬3965件再次之。
內政部也針對國人關心的「路口不停讓行人」、「危險駕車」、「酒後駕車」等違規樣態進行統計。114年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12萬5907件,較113年增加1萬6731件;114年舉發「危險駕車」違規6萬101件,較113年減少2萬3739件。
最備受國人矚目的酒駕,114年舉發違規4萬4208件,較113年減少4062件,減少幅度為8.4%。內政部解釋,近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第185條之3歷經多次修正,實施酒駕連坐制度並加重酒駕處罰,依交通部道安數據顯示,「酒駕案件導致死亡」人數由110年311人,逐年下降至113年160人,114年1至11月計135人,顯見酒駕防制已見成效。
另外,統計資料也分析汽車、機車的違規樣態。汽車違規前5大以「違規停車」258萬669件,占27.4%居首,其他依序為「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188萬2869件,占20.0%、「不依規定轉彎」162萬6113件,占17.2%、「闖紅燈」68萬3265件,占7.2%、「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燈」65萬7850件,占7.0%。
機車違規前5大也是以「違規停車」178萬2275件,占27.0%居首,其他依序為「闖紅燈」78萬8617件,占12.0%、「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76萬1916件,占11.5%、「爭道行駛」75萬1437件,占11.4%、「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燈」68萬6925件,占10.4%。(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千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