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公地放領重啟 合規農民可承領土地

【時報-台北電】停辦17年的公地放領政策將正式重新啟動。總統賴清德21日宣示此一政策,指示在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的原則下,展開重啟公地放領工作。內政部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將配合財政部清查土地租約作業,推動放領工作,協助符合放領條件的農民,申請承領及取得土地所有權。
內政部說,停辦放領長達17年,陸續接到農民重啟公地放領的聲音,透過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要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表達對農民長年守護農地及辛苦付出的尊重與感謝。此政策回應政府過去對於長期自耕農民的承諾,並為依法具體協助農民來處理土地問題。總統賴清德21日至彰化縣溪州鄉,聽取內政部報告公地放領政策規劃。與會的農民說,這片土地,由先民用「一支鋤頭、一個畚箕、一台牛車」,百年來辛勤墾拓耕耘,公地放領是所有農民的期待,希望政府為農民來推動公地放領。
為落實憲法扶植自耕農政策,政府自1948起辦理早期、專案及補辦三階段公地放領,但921地震及後續多次風災重創台灣後,基於國土保安與復育考量,從2008起全面停辦公地放領。
據內政部規劃,預計放領的土地包括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2類,放領土地須是1975年9月24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並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經初步盤點,全國65年以前承租至今的國有平地耕地及養殖用地,約2,000公頃、4,445位農民,這些土地將納入清查放領土地的範圍。
內政部已成立「公地放領審議會」,協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年底前成立「公地放領工作小組」,後續將配合財政部清查土地租約作業,協助符合放領條件農民,申請承領及取得土地所有權。(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林于蘅/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