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上市公司Q1財報形式審閱,中福、永冠併案停止買賣,麗嬰房恢復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3家申報期限至115年6月1日外)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置如后,證交所並已公告自115年5月20日起執行處置措施:
一、 併案停止買賣:
1.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435)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逾期仍未重編財務報告之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無法作成結論,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2. 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代號:1589)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7款、第49條之3第1項第2款及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採行分盤集合競價方式暨停止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在案。嗣查該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5年第1季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停止買賣。
二、 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24)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核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 恢復交易方法:
麗嬰房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911)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嗣查該公司最近二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均逾三億元並達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以上,其上市有價證券原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且無其他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恢復交易方法。
另證交所前已另行公告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號:6806)自115年5月15日起提前執行處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