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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威盛持股華立捷全數讓與微捷創研,並取得微捷創研新股11,842,255股

財訊新聞   2026/04/01 08:06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進行組織調整。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1)微捷創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以下簡稱「微捷創研 」)

(2)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以下簡稱「華立捷」)

2.事實發生日:115/3/31~115/3/3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3月31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本公司持有之 華立捷47,369,019股全數

讓與微捷創研,並取得微捷創研11,842,255股新股。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微捷創研 : 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

(2)華立捷 : 本公司持股47.76%的子公司

(3)本次股份轉換完成後,華立捷成為微捷創研100%持股之子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案係屬集團內之組織調整,故不適用。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股份轉換基準日訂為民國115年6月16日。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自結財報淨值、獨立專家意見後,由各公司董事會決議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持有之華立捷47,369,019股全數

讓與微捷創研,並取得微捷創研11,842,255股新股後,

(1)威盛累積投資微捷創研

數量:36,842,255股。

金額:1,473,690,200元。

持股比例:73.99%。

權利受限情形:並無權利受限之情形

(2)微捷創研累積投資華立捷

數量:99,175,900股。

金額: 991,759,000 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並無權利受限之情形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本公司持有之華立捷47,369,019股全數

讓與微捷創研,並取得微捷創研11,842,255股新股後,

長短期投資占最近期財報總資產比例:65.46 %

長短期投資占最近期財報股東權益比例: 86.28 %

最近期財報營運資金數額:4,094,971仟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強雙方更緊密的運作以提高綜效。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 年3 月31 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建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

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阮瓊華會計師

建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巫毓琪會計師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阮瓊華會計師: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巫毓琪會計師:北市會證字第1740 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8.資金來源:

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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