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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聯德(3308)董事會決議,115/6/25召開股東常會

財訊新聞   2026/03/12 07:44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

(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4年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臨時動議:

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4月13日

(週一)上午9時起至115年4月23日(週四)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23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及敘明聯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郵寄者以

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

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

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處所: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

路69號6F,電話(03)328-6817。

4.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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