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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辜仲諒澄清湖大樓購地案判7年8月 二審延長限制出境、科控8月

時報新聞   2026/09/11 10:21

【時報-台北電】亞洲棒球總會會長辜仲諒辜仲諒等被控內線交易「紅火案」衍生的「澄清湖大樓購地」案,一審判刑7年8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由於他的境管及科技監控期限將屆,高院認為有延長的必要,裁定辜仲諒9月1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自該日起遵守於每日上午7時至11時,在住居所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定期報到8月。可抗告。

辜仲諒的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報到及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即將於115年9月12日屆滿,高院聽取檢察官、被及其等辯護人之意見;辜仲諒主張無逃亡動機,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控處分有違比例原則,另因工作需求,願按時於居住地以外之不限定地點,進行個案手機報到。

高院認為,本案仍在審理中,被告面臨不利益結果之可能性隨訴訟進行而有不同,其等先前縱有遵期到庭、無違反羈押替代處分及各該工作、家庭狀況等情,均無從據此推斷往後均無萌生逃亡動機之可能,與審酌有無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報到及以科技設備監控之原因、必要性及方式,無必然關係。

高院指出,我國四面環海,離境不難且方式多元,僅以非定點拍照上傳方式報到,恐難以確保本案訴訟程序之順利進行,辜仲諒以其工作或家庭因素,請求放寬報到地點及報到時間,應待有具體需求時,檢附相關事證提出聲請,再依各該情況酌情處理,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定期報到及以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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