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董事會:愛普*決議現增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普通股暫定發行1200~1500萬股

財訊新聞   2026/09/11 16:0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11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實際發行總金額將依海外存託憑證實際發行單位總數、其單位價格及

訂價日以當時新台幣兌美金計算之。

(2)發行股數:在不超過股東會通過15,000,000股的限額下,暫定發行12,000,000至

15,000,000股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於前開區間辦理。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

8.發行價格:

本案發行價格之訂定,係參酌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不得低於(a)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於國內集

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或(b)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價格之九成。惟若國內

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而鑒於國內股價常有劇烈短

期波動,故其實際發行價格於前述範圍內,授權由董事長依國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

本市場、國內市價及彙總圈購情形等,洽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以提高海外投資人

之接受度。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依

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

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認購部分,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外幣購料之需求。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