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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彰化停車費催繳 平信逾期再寄掛號收50元

時報新聞   2026/03/15 13:06

【時報-台北電】路邊停車無紙化開單後,停車單不再由人工開單後夾在擋風玻璃上,也因此常有民眾忘了繳費,以往彰化縣府直接寄出掛號信通知,但即日起將試辦先寄出平信催繳通知,限期內未補繳,再寄出掛號信,但一旦採掛號信,將加收50元工本費,如仍未在期限內繳納,將處以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及工本費。

 彰化縣推動路邊停車無紙化開單措施,包括員林市、和美鎮等多個鄉鎮都陸續設置智慧化開單收費車格,民眾可透過電子支付等方式繳費,「無紙化開單」為以往繳費單被風吹走、雨淋溼糊等情況找到解方,但也因民眾不會在擋風玻璃上看到繳費單,而常有忘記繳納情形。

 縣府交通處表示,依據《彰化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8條規定,車輛停放於路邊停車場後,應於停車日起1個月內完成繳費,逾期未繳納者,管理機關將寄發通知要求補繳。以往民眾逾期未繳費,會直接收到以掛號寄出的催繳通知單,彰縣府即日起試辦增加第一次平信催繳通知。

 交通處說,逾期未繳納停車費,將以平信寄發催繳通知,請駕駛人於寄件次日起30日內補繳,如第一次平信催繳通知後仍未完成繳費,再以掛號寄發補繳通知單,並依規定加收工本費50元。

 交通處說明,經第二次補繳通知後仍未繳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及工本費,提醒民眾,停車後盡速完成繳費,並定期查詢停車費繳納情形,避免因逾期產生補繳工本費及交通罰鍰。(中國時報一葉靜美/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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