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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連假退國內機票 最高扣3成

時報新聞   2026/01/28 08:03

【時報-台北電】為提升機位使用率、鼓勵旅客儘早確認行程,交通部27日公告修法,針對連假期間的國內線機票實施「退票費用分級制」,於航班起飛前退票區分三個不同階段酌收費用,當日退票手續費最高將從10%增至30%,新制將於3月9日起生效、自勞動節連假起實施,旅客若因不可歸責因素無法搭機且提前通知,則免收退票手續費。

 民航局表示,目前在3天以上的連假疏運期間,航空公司會於機票上加註「限當日當班次」、「逾期作廢」等使用限制,民眾如欲退票,須在起飛前辦理,並支付最高10%退票手續費。本次修法針對訂有「逾期作廢」使用限制的機票,建立退票費用級距制度。

 民航局說明,依照退票時間點酌收不同費用,退票費用分為3個級距,一、起飛前7日以上退票,手續費最高不超過票價10%;二、起飛前1至6日退票,手續費最高不超過票價20%;以及三、當日航班起飛前退票,手續費最高不超過票價30%。

 此外,這次修法也將航空公司原本內部已普遍採行的不可抗力退票處理機制明確納入契約內容,旅客因天災、奔喪或個人疾病等不可歸責事由導致無法搭機時,於航班起飛前通知航空公司,並於退票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免收退票費用。

 考量政策宣導期及相關作業準備,民航局指出,修正公告生效日配合勞動節連續假期管制航線售票日程,定於今年3月9日生效,並自勞動節連假起正式實施。

 民航局表示,由於連假離島機位需求集中,部分旅客可能預先訂購不同航班機票,致部分機位遭提前占用,此次修法是為鼓勵旅客儘早確認行程,讓未使用之機位能及早釋出給真正有需求的旅客,使有限的空運資源得以在起飛前充分利用。(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林于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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