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連假離島機票退票變貴!當天退收30% 新制3月9日上路

【時報-台北電】連續假期間離島航班一位難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會提前將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劃為管制航線,統一開放旅客訂位,不過旅客搶到票後卻未搭乘,等於影響其他人權益。交通部今日修正規定,過去民眾退票最多須支付10%手續費,現在分為3種級距,當天才退票航空公司可收30%手續費,新制3月9日起生效,並自勞動節連假起實施。
民航局指出,為鼓勵旅客在連假期間儘早確認行程、提升機位使用率,將針對連假疏運期訂有使用限制的機票實施「退票費用分級制」,於航班起飛前區分3個不同階段酌收費用。
對於3天以上連假疏運期間的機票,航空公司會於機票上加註「限當日當班次」、「逾期作廢」等使用限制,民眾如欲退票,需於班機起飛前辦理,並支付最多10%退票手續費。
針對訂有「逾期作廢」使用限制的機票,民航局著手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立退票費用級距制度,退票費用將依航班起飛日分為前7日以上、前1日至6日及當日航班起飛前等3階段,分別得酌收最高上限不得超過票面價的10%、20%及30%。
民航局表示,連假離島機位需求集中,部分旅客為確保行程順利,可能預先訂購不同航班機票,致部分機位遭提前占用,影響疏運效率及其他有需求旅客購票權益。此次修法,是要鼓勵旅客儘早確認行程,讓未使用之機位能及早釋出給真正有需求的旅客,減少候補人數,使有限的空運資源得以在起飛前充分利用,確保消費者享有公平取得搭乘機會。
考量政策宣導期及相關作業準備,本次修正公告生效日配合勞動節連續假期管制航線售票日程,定於今年3月9日生效,並自勞動節連假起正式實施,民航局將督導航空公司加強宣導及資訊揭露,亦提醒民眾購票前詳閱機票使用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此次修正亦將航空公司原本內部已普遍採行的不可抗力退票處理機制明確納入契約內容,旅客因天災、奔喪或個人疾病等不可歸責事由導致無法搭機時,於航班起飛前通知航空公司,並於退票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免收退票費用。(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