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ETC通行費新制上路!登錄主要駕駛人 車主免收欠費通知
時報新聞 2025/05/09 15:44

【時報-台北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宣布,即日起已登記「主要駕駛人」的車輛,國道通行費與欠費通知,將不會再通知車主,會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讓使用者付費,車主不再需要另外轉請實際駕駛人繳納。
高公局業務組科長呂理強說明,目前汽車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可能因投保相關費用,財產使用管理或公司、法人或租賃車、靠行車等因素,致有可能為不同人,而通行費如有欠費時,是以車主為對象通知。
呂理強說,高公局配合交通部推動的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度,針對通行費及其衍生欠費罰單將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不過其他燃料費、牌照稅或罰單等,還是會向車主催繳。
汽車所有人可利用2大管道申辦主要駕駛人登記,可上監理服務網申請,或於網路下載主要駕駛人申請書並黏貼汽車所有人身分證影本及主要駕駛人駕照影本,再至各公路監理機關服務台或採郵寄、傳真予監理機關申請。如汽車主要駕駛人有變更時,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以確保汽車主要駕駛人登錄資料正確性。(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