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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未禮讓行人罰加倍!交通部修法 重傷、致死罰3萬6

時報新聞   2025/05/05 15:52

【時報-台北電】台灣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前年起加重不停讓行人罰則,但去年仍有逾80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死亡。交通部5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預計6月底前上路。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行人死傷人數1萬7162人,較前年1萬7660人減少498人;死亡人數由380人降至366人,其中83名行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死亡,占行人死亡人數約2成。交通部直言,雖然道安成效改善,但部分駕駛人仍存僥倖心態,所以要加重罰則。

交通部強調,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促使駕駛人確實遵守規定,修正提高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裁罰金額。

上述條例適用範圍包括,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輕傷起罰金額從7200元修正為1萬8000元,重傷從1萬8000元調高為3萬6000元,後者與死亡裁罰金額相同。(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王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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