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春節值班後才說沒獎金!台鐵工會怒轟違法
時報新聞 2025/04/14 14:02

【時報-台北電】台鐵員工於春節期間上班,可拿到每日1500元的出勤獎金,但台鐵產業工會指控,台鐵於春節後才告知更改計算方式,導致有人少領獎金,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為。台鐵則回應是依法行政,未來會加強溝通。
春節疏運為台鐵年度最重要任務,假期間要服務數百萬旅客,而為鼓勵台鐵員工於春節犧牲放假期間出勤協助疏運,台鐵會發放春節疏運出勤獎金,基準為「每出勤1日即發給定額1500元、最高以出勤4日發給定額6000元」,只要在疏運期間有工作事實者即可領取。
台鐵產工指控,今年春節連假為1月25日至2月2日,但台鐵公司直到疏運結束後,2月11日才發函告訴大家限縮獎金發放範圍,並引用《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7條「所稱正常工作時間跨越2曆日者,其工作時間應合併計算」。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說明,該法條的本意是對工時保護的規範,卻被資方引用來限縮獎金發放範圍,讓春節疏運前一日跨日工作員工,就算當日有工作事實,仍無法領取疏運出勤獎金。
朱智宇舉例,1月24日晚上7時30分上工的員工,要到25日上午7時30分才下班,這段期間的工作量非常龐大,要應付提早返鄉的人流。以往這時段上班的人可以領到出勤獎金,今年卻在事後被告知不行。
朱批評,這種先工作、後縮減待遇,是片面縮減勞動條件的違法行為,不僅讓新進人員感到待遇制度不穩定,更讓原任員工一再看到公司破壞當年公司化「權益不變」的承諾。(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