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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誆投資充電樁吸金2.1億 「華訊電能」執行長被求刑16年

時報新聞   2026/10/05 09:52

【時報-台北電】「華訊電能」公司假藉在台北世貿中心加盟展之參展機會,對民眾招攬投資該公司「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詐騙吸金2億1905萬800元,台北地檢署5日依違反《銀行法》、《刑法》加重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起訴華訊公司、執行長謝博鈞、財務長吳娉慧、登記負責人林家銘共26人,並對謝博鈞求刑16年,另對陳姓實際負責人發布通緝。

起訴指出,謝博鈞等人明知華訊公司在民國113年間實際設置的充電樁不到200支,卻假藉在台北世貿中心、台中、高雄加盟展之參展機會,以及利用社群媒體,對民眾招攬投資該公司「FAFAGO綠能充電樁」,宣稱每投資1單位(新台幣30萬元),保證每月最低獲利3520元,年化報酬率高達14.08%。華訊公司並承諾投資期滿3年,公司會以7折(21萬元)買回;若繼續持有還享有「買二送一」等優惠,對外吸金。

但華訊公司並未實際投資充電樁,而是透過旗下關係企業帳戶洗錢,其中將4387萬餘元轉入謝博鈞以兒子名義成立的公司,另財務長吳娉慧等人分別從公司帳戶中大額提領現金達數百萬元,製造金流斷點,進行洗錢。由於華訊公司自115年4月起停止支付利息,且負責人失聯,投資人才驚覺受騙,向警調檢舉。

檢方認為,執行長謝博鈞,統籌業務推廣、講授方案並指導招攬話術,甚至在公司金流斷裂時企圖脫免責任,至今仍否認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處16��以上有期徒刑。財務長吳娉慧、登記負責人林家銘共25人,請求量處適當之刑。(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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