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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偏鄉久任獎金 擬加納校務人員

時報新聞   2026/08/20 10:00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19日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攸關偏鄉久任獎金的第20、21條法案備受關注。民眾黨立委蔡春綢指出,現行僅將校長、教師、專案輔導人員等納入,建議將校護、教練等人員一同納入強化留任誘因;教團補充,除久任獎金外,保障人員安全的「傷害保險」同樣僅納入校長及教師,應將其餘校務人員一併納入。

蔡春綢表示,現行《偏遠條例》第21條明確訂定應給予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及其他激勵措施,然而,偏遠地區學校正常運作,除教師教學外,尚有賴行政人員、專任運動教練、護理人員及營養師等專業人力共同支撐,現行法卻未將其納入,同時也提醒,倘若久任獎金修法通過,應將修正施行前後一定時間內的人員年資全數納入,避免忽視校務人員的實際付出。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提到,久任獎金應設有調整機制,否則容易被物價波動而影響激勵效果,建議依照CPI作為參考,進行定期檢討與調整。

 教育部回應,對於久任獎金適用人員類別,以及是否需定期調整的修法方向感到支持,但由於財劃法通過後,其經費需由地方政府支應,以校護為例,納入後每年約增加2億5千萬支出,因此在修法前,仍須蒐集地方政府建議,預計9月再行討論。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提醒,除久任獎金外,現行「傷害保險補助」同樣僅限於「校長及教師」,讓每日承受相同艱辛通勤與天災威脅的行政人員慘淪二等公民,且傷害保險竟還劃分於「特別獎勵」,形同將人身安全視為獎勵,呼籲將安全保障回歸獨立法律保障,且適用對象全面擴大至校長及教職員工。(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賀培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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