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陸反跨境腐敗法二審 擬強制按規模設「廉潔合規部門」
時報新聞 2026/11/02 11:04

【時報-台北電】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日在北京舉行,對反跨境腐敗法草案進行二次審議。其中進一步明確規範,從事跨境經營業務的大陸境內企業,應當根據企業規模、業務範圍、風險防控等因素,合理設置廉潔合規管理部門或者人員。
近年大陸持續加大跨境腐敗治理力道。2014年6月,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直到2022年3月更名為「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治理工作辦公室」。
2026年8月,反跨境腐敗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共6章4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反跨境腐敗工作的原則、範圍和主張,以及明確規定反跨境腐敗工作機制和職責;強化案件辦理和國際合作;明確企業廉潔合規義務與法律責任。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表示,根據各方面意見,草案擬作以下主要修改。第一是充實反跨境腐敗工作的原則,明確反跨境腐敗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權。 (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吳泓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