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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社宅容獎加碼 應設優先機制

時報新聞   2026/10/29 08:16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推動都更、危老條例修法,擬提高捐贈社宅的容積誘因。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8日舉行公聽會,與會專家質疑,現行制度缺乏實質誘因,僅單純提高獎勵上限,建商恐怕還是不願意捐贈,呼籲應建立「社宅優先」機制。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回應,未來將強烈要求公辦都更申請社宅容積獎勵,作為第一要件。

 行政院會7月通過相關修法草案,都更案無償捐贈社宅作為婚育宅,容積上限最高可達基準容積2倍;危老重建案無償捐贈婚育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容積上限則可達基準容積1.45倍。

 內政委員會28日舉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公聽會。關注全案管理機構全責與退場、容積獎勵與捐贈比例、婚育宅公益性及適用範圍,以及提高容積所延伸之地下開挖安全等議題。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支持透過都更容積獎勵增加社宅,但政院版僅調高上限,實施者仍可能跳過。

 藍營立委指出,截至2025年底,全國核定1,300多件都更案,供給社宅的有55件,但透過容積獎勵捐贈的僅10件,其中公辦7件、民辦3件;換言之,即使是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實際採用社宅捐贈容獎的案件也相當有限。

 彭揚凱主張,公辦都更應率先申請社宅容積獎勵;民辦若已拿滿原有獎勵,還要申請容積移轉或增額容積,就應先申請社宅容積獎勵,讓社宅成為增加容積的必要回饋。

���藍營立委牛煦庭也指出,截至2024年5月,全國1364件核定都更案中,純私人透過政策回饋社宅僅3件、180戶,占全體案件約0.2%,批評現行容積獎勵吸引民間捐社宅制度形同虛設。

 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榮譽理事長辜永奇則支持,將捐贈社宅獎勵外加於原有獎勵上限之外,他指出,實施者考量房價及管理難度,往往將捐贈公益設施列為最後選項,應增加誘因,並在母法明定獎勵計算方式。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城鄉都市委員會副主委陳叡禮提醒,捐贈住宅後要作為婚育宅或一般社宅,可透過管理機制處理;若容積獎勵綁定特定用途,恐增加政府未來調配住宅的難度。(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王詩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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