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割頸案 家屬捐500萬 凶手律師疑減少資產

【時報-台北電】曾喧騰一時的新北國三生楊承勳割頸命案,台灣高等法院14日開民事求償言詞辯論庭,再生波瀾。犯下殺人命案的郭姓少年律師林月雪認為,楊的父母捐款500萬是「故意減少資產」,還罵楊的父母委任律師李惠暄是「法律人之恥」,引發議論。被害人楊生父母批評「毫無人性,毫無天理」,痛斥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家屬堅持打官司,求的僅是公平正義與法院對損害的公正評定。
楊承勳父母昨日開庭後說,呼籲社會善款絕不能扣抵損害賠償,否則無異於羞辱全台灣捐款人的初衷。高院昨日辯結全案,定11月25日宣判。
民國112年耶誕節,新北市楊姓國三生在校被同校郭姓國三生持彈簧刀割頸身亡,郭與教唆行凶的乾妹、林姓國中女生,分別被判刑12年、11年定讞。這件校園割頸案,創下兒少法的「例外解禁」,楊父對兒子是無辜受害者,死後卻必須隱姓埋名感到無法接受,他期盼兒子的名字能留在社會記憶中,光明正大的存在,經爭取後,新北市教育局今年8月6日同意公開被害人「楊承勳」的全名。
楊承勳的父母、姊姊提告求償2177萬餘元,一審判郭、林女及法定代理人要賠償938萬餘元,幫郭姓少年及父親辯護的律師林月雪,據了解,在庭審中對楊父租金收入增加及收取善款也有利息收入等有意見,請求法院清查死者家屬所有財產,並質疑楊家將500萬元愛心捐款捐作獎助學金,是故意轉移資產。
楊父在法庭上表示,財產多少與被告應負的賠償責任毫無關聯,如果賠償責任還須視被害人家屬財力而定,試問如果郭、林殺害的是首富的孩子,是不是連一毛錢都不必賠?這種道理,說給全國老百姓聽,誰聽得進去?
楊父也說,政府開設捐款帳戶匯集全國人民的愛心,他們非常感激,絕對沒有想過要用兒子離世來發財,因此善款完全沒有留作私用,也捐出500萬元獎助學金,目的是幫助學習成績達一定標準的清寒學生,不要讓他們人生之路走偏,變成下一個站在少年法庭上的被告。他和太太已年過50,女兒身患中度智能障礙,毫無謀生與自理能力,原本計畫過世後由兒子接手照顧女兒,「如今,是誰剝奪了承勳照顧姊姊的權利?」主張的扶養金額僅針對退休後的扶養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柯毓庭/連線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