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體操協會爭議 運動部怒撤祕書長

【時報-台北電】掛牌上路剛滿1周年的運動部「硬起來」!針對中華體操協會處理潘采宸、李佳蔚的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遞補資格不當,導致兩人錯失參賽機會一事,運動部11日依《國民體育法》第43條正式啟動後續處置程序,並撤免本案負有主要責任之祕書長江建東。截至本報昨晚截稿為止,體操協會與江建東並未對運動部的處置做出回應。
根據《國民體育法》第43條,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以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甚至「撤免其職員」,成為這次要求體操協會撤免祕書長之法源。
潘采宸、李佳蔚在4月12日5站體操世界盃賽事結束後,分別進入世錦賽高低槓、地板項目的參賽遞補名單內。體操協會於8月20日凌晨收到國際體操總會(WG)電郵,通知兩人獲得世錦賽遞補參賽資格並確認意願。但江建東研判無法及時召開內部選訓委員會,逕自指示承辦人員回覆「無法於限期內完成程序/不參賽」。
體操協會並未將遞補消息或「放棄參賽」的決定通報給潘采宸、李佳蔚及其教練邱意婷,邱意婷1周後主動查詢才驚覺參賽資格已被放棄且無法補救。潘采宸、李佳蔚9月6日在社群網站泣訴此事,運動部8日介入,將本案列入116年度經費補助缺失紀錄,並要求協會限期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體操協會9日發出道歉聲明,並做出後續制度優化承諾,但部分內容有甩鍋教練、選手之嫌,反倒提油救火。運動部10日聯繫協會就本案立即調查、究責並道歉,未獲具體回應,昨天上午再次召開會議釐清,但協會僅由理事長高裕宸出席,會中也未能就決策權責、處理依據及相關責任提出完整且具體之說明。
運動部表示本案已實質影響選手參賽權益,未來凡涉及選手參賽權益之國際組織通知,應於第一時間同步通知選手、教練及相關選訓單位,不得再以行政程序或內部溝通為由,使選手失去原可爭取的參賽機會。特定體育團體存在的目的,是服務運動、支持選手,運動部將依法、依程序予以究責。
此外,正在參加名古屋亞運的中華男籃也爆發後勤爭議,甚至弄到男籃隊長陳盈駿公開批評中華籃協的聲明不符事實,要求籃協就聲明內容與實際現場支援等事項釐清並改善。運動部昨天表示,已要求籃協應以維護選手參賽權益及代表隊順利運作為優先,賽事期間審慎處理對外發言及相關溝通,避免增加選手及團隊額外負擔。(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李弘斌、黃及人/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