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除非判違憲 停砍年金明年續發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停砍年金案,退休公教人員8月1日前已陸續收到補發的差額,並適用新的核定金額,但外傳行政院編列的明年度總預算並未將該筆經費列入,引發停砍年金案是否會有變數的質疑。對此,考試院昨(1日)強調,除非釋憲後被認定停砍年金違憲,否則就要依規定發放,也無需在總預算另外編列預算項目。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案,銓敘部與教育部日前發出重審函,除公教年金停止遞減外,補發溢扣的差額這幾天也已陸續入帳。但近日卻傳出行政院編列的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未將重審後增加的經費編入,退休公教人員擔心停砍年金再添變數。
對此,考試院表示公教退休金有新舊制帳戶,年改主要是砍舊制,此次重審書調整也是以舊制為主,舊制屬於「恩給制」,由政府編列預算來支應,新制則是靠退撫基金支應,重審後確實會增加預算,這是各機關預算中本來就已編列的科目,只是金額不同而已,因此,中央政府總預算無需另外編列計畫和項目。就像是公教人員的薪水一樣,既然有既定科目,時間到了就要按月發放,並不會因為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沒過,就領不到薪水。
考試院強調,若發放的金額增加,導致各機關編列的預算不足,可用追加、甚至動用第二預備金等方式調度。除非憲法法庭釋憲後,認為停砍年金案違憲���否則既是法定預算,本來就是要依規定發放。
至於外傳考試院和行政院不同調,考試院表示,此次也涉及教育人員、各行政機關和地方機關的公教人員,銓敘部發放審定函之前,都已跟相關主管機關協調,重審函內容也幾乎一樣,不會不同調。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法院此次針對年改所作的修改,確實增加政府財政支出。針對相關修法,行政院與考試院均已提出釋憲聲請,行政院希望憲法法庭能盡速審理並作成判決,此一立場始終未曾改變。
不過在憲法法庭尚未作成判決前,她說,既然銓敘部已經依照新法,對公務人員部分發出審定函,所以行政院尊重考試院職權,也尊重中央地方各發放機關的權責。而教育人員部分,歷來本就都與公務人員同步辦理。(中國時報一崔慈悌、王千豪/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