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勞動部錢坤挪移 猛花就保基金

【時報-台北電】就業安定基金曾被指為勞動部「小金庫」,近日才因濫用問題,遭審計部剔除決算,勞動部因而對就安基金設下多個緊箍咒,近日職安署因為職場霸凌業務增加等原因,竟要透過就業保險基金中的就業促進經費追加上億元預算,甚至還追加補助雇主購置防治職災設備,就業促進經費恐繼就安基金後成為新「小金庫」。
就業保險基金除了可用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給付等發放外,也規定每年可以在累存應收保費10%用於勞工在職訓練、失業後職業訓練、創業協助及其他促進就業措施、僱用安定措施及僱用失業勞工獎助等就業促進措施。
但未料勞動部竟濫用就業促進經費,如曾經用來借貸給勞動部辦理產檢假補助外,還用來補助地方政府進用勞檢員、雇主改善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甚至還用來因應職場霸凌新增業務聘用查察員。近期就稱,因補助件數暴增,今年再爭取3500萬元用來補助雇主購買電風扇、遮陽傘等;也稱因職場霸凌新法上路,光是今年盼增列3479萬聘用勞檢員、9592萬聘用職場霸凌查察員,無疑是逸脫母法規範。
「勞動部不能因為基金收支等原因就挪動基金用途」,長期關注勞保制度的勞團指出,就業保險基金有2成為受雇勞工負擔,用途卻還用來補助雇主添購原本就有義務做好的職災防治設備、職場霸凌防治措施,相當於變成勞工付錢去補助雇主,認為職災防治相關經費,應使用職災保險基金專款使用才較合理,勞動部不應該再延續陋習。
勞動部官員表示,主要原因為依《災保法》規定,累存金額為每年實收金額的20%做為職災預防經費(每年約有22億餘元),相較於就業保險實收金額10%就業促進措施經費(每年33億餘元)及其累存餘額而言,就保經費較有餘裕,且雖然母法未明定可用於改善職業安全等,但其子法明定可用於「協助雇主改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