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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遺產管理人 有望納會計師業務

時報新聞   2026/07/04 16:00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財委會日前初審通過「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遺產管理人」納入會計師的執行業務。金管會指出,考量遺產管理人與財務相關,屬會計師的專業,且會計師現行執行業務本就包括遺囑執行人,熟稔遺產相關稅務作業且具相當之公信力,如由其擔任「遺產管理人」,將有助保全被繼承人、債權人及社會經濟之利益,避免遺產散失。另外,此次也修正會計師法部分條文其他三條,包括:適度放寬會計師得兼任公營事業董監事、增訂會員大會委託出度的比例及有效委託的計算方式、增訂永續資訊確信助理人員資格。

 現行條文明定,會計師非經申請註銷執業登記,不得充任公務員或公營事業機構的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在兼顧利益衝突與專業獨立性的前提下,初審條文也放寬會計師兼任公營事業董事或監察人的限制,將現行條文修正為,不得充任公務員或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的職務、受有俸給」的董事、監察人或公營事業機構的經理人。

 即會計師若能提供其專業知識與經驗,擔任公營事業機構的董事或監察人,只要其執行業務與所兼任的職務無利益衝突、損及獨立性,或其他違反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的情形,反有助於公營事業機構的治理與競爭力的提升,因此適度放寬會計師可兼任「未受有俸給且未擔任對於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的董事、監察人。

 依現有規定,職業團體會員大會的委託代理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的三分之一,超過時以簽到或報到先後順序計算,但實務上會計師公會會員人數眾多,過去曾發生會員為取得較前順序造成資源浪費,且易發生混亂而難以認定先後次序,此次修正增訂公會得於章程另訂有效委託出席的計算方式(如抽籤)。

 考量近年來永續資訊確信案件日益增加,且具備跨領域專業的需求,此次修正增訂由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擬訂永續資訊簽證工作的助理人員資格,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以兼顧專業彈性及監理一致性。(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魏喬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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