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國安法首例!台積電2奈米內鬼案 工程師判刑2到10年

【時報-台北電】震撼半導體業界的台積電2奈米製程洩密案,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上午一審宣判,多名涉案工程師與東京威力科創公司遭重判重罰。法院認定,被告等人非法取得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2奈米製程營業秘密,情節重大,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論處,其中主嫌陳力銘定應執行10年徒刑,東京威力科創則遭科處1億5000萬元罰金,並須賠償台積電1億元,全案成為台灣科技業營業秘密保護指標案件。
檢方調查指出,曾任職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因家庭經濟壓力沉重,離職後轉赴東京威力科創任職。當時該公司雖已完成台積電2奈米設備試車初產,但進入後續測試及量產階段後,卻接連碰壁,無法順利突破瓶頸。
檢方指出,陳力銘為求協助新東家爭取訂單與技術突破,竟鋌而走險,找上昔日具有師徒關係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與戈一平協助。2人涉嫌利用遠端連線方式進入內部資料庫,再偷拍12張涉及2奈米製程的機密照片,傳送給陳力銘,供其整理後寫入東京威力科創內部文件,企圖協助量產。
案情曝光後,檢調持續追查,赫然再發現陳力銘另找曾任台積電工程師的陳韋傑,以手機偷拍數十張2奈米製程原料、設備與技術資料,範圍更廣、內容更深,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層級,檢方因此追加起訴。
更令外界譁然的是,東京威力科創行銷經理盧怡尹在案發後,涉嫌將雲端硬碟內存放的台積電機密資料刪除,企圖湮滅證據,遭依湮滅刑事證據罪追訴。檢方同時認定,公司未盡監督管理責任,未有效防止違法行為發生,因此對東京威力科創追加法人刑責。
法院審理後認為,台積電2奈米製程技術攸關我國半導體產業競爭力,更屬國家戰略等級核心技術,被告等人為個人利益及企業競爭需求,非法竊取並意圖使用,嚴重危害產業發展與國安利益,量刑不得寬貸。
判決結果指出,陳力銘定應執行10年徒刑;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盧怡尹則判刑10月、緩刑3年。法人部分,東京威力科創遭科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附帶緩刑3年條件,須賠償台積電1億元,另5000萬元繳交公庫。
對此,東京威力回應表示,本次調查與判決結果均未認定Tokyo Electron及台灣子公司存在組織性介入或機密資訊外流情事,公司與客戶已同意進一步強化營業秘密及機密資訊保護與共享原則,並強調本案對公司營運並無影響。(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柯毓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