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計程車靠行牌照費 傳最高炒到35萬

【時報-台北電】全台計程車牌照量約10萬張,已掛牌9.3萬輛,空車額約6000張。部分車行長期巧立名目向司機收取高額靠行掛牌費及權利金,台中市更出現離譜的35萬元天價,南部也有司機受害。駕駛團體24日向交通部陳情,怒斥地方政府不作為,更有司機擔憂車牌被收回不敢檢舉。交通部將修法禁止不當收費,違者最高罰9萬元並廢止營業執照。
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昨向交通部提出訴求,包括杜絕交通公司剝削司機,建立收費上限機制,防車行巧立名目收費;成立第三方申訴平台,提供司機權益救濟管道等。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說,過去2年持續反映車行高價收費,但台南市、高雄市政府都不處理,導致狀況愈來愈嚴重,司機快要無法生存。
台南計程車駕駛郭國豐說,司機須透過車行買車與貸款,以豐田油電車試算,車行要求月繳2.5萬元共60期,比新車價還多60萬元,曾有司機向地方交通單位檢舉,車牌立即被車行收回,已形成寒蟬效應。
交通部回應,已邀計程車工會、公會及各主管機關討論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修正,針對駕駛反映車行不當收費,或要求向指定對象購車、車貸、保險、參與指定車隊等限制駕駛自由選擇權等不合理行為,將明令禁止。
此外,未來車行收取靠行費需經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後登載於網頁,也需保留收費單據供查核,空車額保留展期須由主管機關成立的審議委員會審查。違規車行將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得視情節停止部分營業,最重可廢止營業執照。
對於被點名置司機權益不顧,台南市交通局長王明德回應,司機透過車行買車屬私領域行為,若發現車行有不合理收費情形,可向交通局反映,交通局會根據中央法令居中協助處理;若無法解決,也會將情況向中央反映。
高雄市交通局表示,若司機遭遇車行不當對待,可提出檢舉,市府將依《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查處。(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蔡明?、洪榮志、任義宇/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