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擬117年強制裝GPS
時報新聞 2026/04/19 09:06

【時報-台北電】近年發生數起大型車載運危險物品事故,更經常伴隨火災或環境汙染等風險,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裝載危險物品的大型車輛,從民國117年起須全面配備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違者最高罰1.8萬元,但載運民生必需的液化石油氣未逾400公斤者免裝設。
交通部說明,為有效掌握危險物品車輛是否依規定時段、路線行駛及車輛檢驗狀態等,大型車有裝設定位設備必要,因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推動載運危險物品大型車全面裝置具衛星定位功能設備法制化,盼科學化管理強化行車安全。
據統計,111年至113年申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的大型車輛有1萬4013輛,已有4923輛安裝GPS設備並介接至資訊平台。
交通部預計115年下半年完成法制作業修正發布,為讓業者有準備時間,祭出1年緩衝期,從117年起強制實施。另為鼓勵裝設,針對已裝置或新裝置定位設備且資料正常介接至平台的車輛,可申請臨時通行證有效期限從目前最長半年延長至最長1年。
交通部提醒,如定位設備未依規定裝設,或裝置但未正常運作者,會依違反道交條例製單舉發,處汽車所有人3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蔡明(宣)/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