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交通》慢車拒酒測創新高 研擬提高罰鍰

時報新聞   2026/04/19 09:06

【時報-台北電】微型電動二輪車、電輔自行車愈來愈多,警政署統計發現,民國114年包含自行車及時速25公里以下的「慢車」,酒駕與拒絕酒測件數都創新高。警方分析指出,慢車拒測只要罰4800元,許多人選擇罰錢規避刑責,警政署將與交通部研擬提高慢車拒測罰鍰,遏阻僥倖歪風。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原本多流行於移工,但因為便宜實用,許多中老年人也會買來在社區代步,政府在111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113年11月30日前則須完成掛牌和投保強制責任險。

根據統計,111年慢車酒駕與拒測分別為1萬993件、4014件,113年起警政署規畫專案取締,導致114年慢車酒駕1萬2095件飆升新高,較113年同期增加4758件。另114年慢車拒測4046件,比113年增加1154件,同創新高。

 警方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毒駕、酒駕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拒測則處4800元罰鍰。若慢車使用電力驅動、輔助,只要逾0.25毫克標準,一樣要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因此騎微電車、電輔自行車酒駕者,乾脆拒測繳4800元罰款規避刑責。

 交通官警指出,汽機車酒駕拒測罰鍰從9萬提高到18萬元後,114年全國汽、機車拒測分別是1627件、2953件,持續下降,相較慢車僅罰4800元,重罰確實有效。

 警政署表示,慢車拒測罰鍰從1200元、2400元到4800元,雖逐年修法加倍罰鍰,但與汽機車拒測罰鍰差距仍過大,讓僥倖心態者刻意選擇慢車作為酒駕工具。為加強防制,將建議交通部修法,提高慢車拒測罰鍰,拉近與汽機車的差距,降低拒測動機。

 交通部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屬車輛種類之一,慢車駕駛也不得酒後騎車,現行條例考量慢車與汽機車的車種不同而有不同處罰規定,針對慢車酒駕違規件數增加,交通部會與內政部了解後,評估修法提高慢車酒駕罰則的必要性。(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胡欣男、蔡明(宣)/台北報導)(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