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管會:電支資金全交信託 不影響權益

【時報-台北電】針對街口金融科技遭法院查封,引發市場對電子支付用戶權益與資金安全的高度關注,金管會銀行局10日指出,有兩項重點需釐清,一是此事件為街口金科的民事糾紛,而非街口支付,二是根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電支業者需將用戶的電子支付帳戶款項依規定100%交付信託銀行保管,不影響用戶權益。
金管會統計至5月底,街口支付的儲值款與代理收付款項合計達45.26億元、使用者人數有681萬人,皆在九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中排名第二,僅次於一卡通的123.43億元與694萬人,排名第三則為全支付電子支付,金額合計11.43億元、使用人數600萬人。事件爆出後,引發不少用戶和攤商對於自身帳戶資金是否安全的疑慮。
銀行局說明,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所有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於儲值款項扣除應提列準備金之餘額,併同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應「全部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
也就是說,電子支付業者需與銀行簽訂正式信託契約,以專用存款帳戶設立為信託專戶,受託銀行需依規定保管該筆資金,且該資金與電子支付業者的自有資產具有完全隔離的效果,因此信託專戶內的資金並不會受到街口支付的母公司遭查封等事件影響,亦不會有挪用風險。
同時,依據規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還必須每季委託會計師查核,並於季末一個月內報送主管機關備查。銀行局表示,目前街口支付依規定操作,用戶所有儲值與交易相關資金皆交由信託銀行進行資產隔離管理。
儘管電子支付業者的信託專戶實際金額並不對外公開,但透過各家電子支付業者每月在金管會網站公告的儲值款項與代收付金額,可對其信託專戶規模有基本的掌握。(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黃于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