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長亨(4546)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200萬股,每股暫定109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18,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09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共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1,8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
每仟股約可認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
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之重要內容(如資金來源、
計劃項目、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預計進度
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
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文件及事項,如因法令規
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
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訂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嗣後如因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
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
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
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