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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判連帶賠周渝民2063萬 公勝保經:馮女非員工 公司將上訴

時報新聞   2025/07/19 11:12

【時報-台北電】公勝保經(6028)針對臺北地方法院判決發布聲明。本案源於原告喻卉菲、周育民(「仔仔」周渝民)於民國108年至110年間,以現金託付被告馮瑤華代為繳交續期保險費,卻遭被告馮瑤華侵占而受損害,進而對被告馮瑤華提起詐欺告訴。原告亦以其原保單投保過程中所牽涉之對象,即馮瑤華(非本公司人員)、蘇孟堂(本公司業務員)、本公司與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公司等,列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依民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之人,聲明全體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2,063萬8,995元,及自起訴訟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相關訴訟程序及規定處理本訴訟案。本公司目前均正常營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公勝保經在聲明中指出,本案受刑事判決確定之侵權行為人僅馮瑤華,該員非本公司人員。本公司一直恪遵法令規範,持續以嚴格標準致力於善盡保險經紀人之管理責任,以維護保戶各項權益,雖遭不肖人士欺瞞保戶而發生連帶賠償責任,將持續上訴以證本公司聲譽。本公司將持續致力於維護客戶及合作夥伴的信任。(編輯:柯婉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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